准备跟老婆离婚,但是怕小孩不判给我
在离婚案件中,如果您作为男方希望增加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,需要证明自己具备更适宜的抚养条件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,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,且您能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、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,而女方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,如不良嗜好等,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您。同时,若孩子已满八周岁且表示愿意随您生活,这也会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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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双方都想获得抚养权,可尝试协商,达成共识后提交法院确认。若协商不成,法院将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、生活环境、孩子的年龄及意愿等因素做出判决。双方应提供有利于自己抚养孩子的证据,如经济能力证明、照顾孩子的时间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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